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关于2018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发评[2017]28号)及市农发办《关于报送2019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贷款贴息备案材料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9年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备案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扶持范围和重点
认真落实《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要求,贷款贴息项目应优先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的产业。对于未列入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但市场发展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其他产业,也可列入扶持范围。
二、贷款贴息备案项目申报要求
贴息贷款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用途符合国家金融政策和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扶持范围,贷款期限、贴息期限及额度等符合规定要求,项目申报材料齐全完整。贴息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贴息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贴息资金在2019年结算,项目明确为2019年度贴息项目。
三、申报单位要求
截至《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关于2018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发评[2017]28号)印发之日,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注册登记且经营一年以上;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须经县级或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登记或认定,并注册登记且经营满一年。申报单位应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持续经营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自筹资金能力;没有不良诚信记录;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机制,管理规范。
四、不予受理的项目
对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和淘汰的相关项目(参见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和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公约附录的动植物加工流通项目、有不良诚信记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涉农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申报的项目、其他未按规定申报的项目等,不予受理。
五、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贷款贴息银行贷款贴息意向表(见附件)
3、2019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贷款贴息项目单位名录汇总表
4、关于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承诺和计划(见附件)
六、其他工作要求
1、上报时间。各申报单位应于2017年12月5日上午12:00前,将贷款贴息备案项目申报材料报区财政局,过期不予受理。
2、严格审核。对于从事多种行业的项目申报单位,区财政可局加强审核,避免贴息贷款的用途不符合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扶持范围。
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0554-5677185
2017年11月29日
附件:1、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贷款贴息意向表
2、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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