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组织法》的规定,经2016年5月26日谢家集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董善积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穆道炯同志为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杨 淮同志为区司法局局长。
特此通知
谢家集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