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经2016年11月10日谢家集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同意:
高锦莲同志辞去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决定免去:
吴 军同志的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高锦莲同志为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特此通知
谢家集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11月10日